确保安全生产,中心开展危化品专清处置工作

发布时间:2020-10-26 信息来源:总务科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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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储存等安全防范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20]17号)要求,加强中心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管理,消除安全隐患,中心对相关实验室开展了一次危化品全面清查工作。涉危化品实验室或部门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建立管理制度,完善台账,并对贮存设施、采购和使用环节、废弃处置等全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对废弃的危化品,总务科按环保部门要求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了规范处置。经统计,共转运处置各类废弃危化品约70 kg(含包装重量)。此次专清行动有效地处理了很多历史废弃危化品,进一步查找了中心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提高了中心广大职工对危化品管理工作的重视,对中心安全生产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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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科(马征供稿)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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