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疾控中心张恒娇同志喜获湖南省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先进个人

发布时间:2020-12-03 信息来源:本站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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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日,“12·4”国家宪法日暨法治湖南建设年度盛典在长沙举行。活动现场对10个湖南省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先进集体、2020年湖南省最美公益普法集体、2019年省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考评优秀单位和10位湖南省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先进个人、2020年湖南省最美公益普法个人、2020年最美守法公民等获奖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湖南省疾控中心张恒娇同志喜获“湖南省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先进个人”殊荣。
张恒娇,女,1984年1月生,现为湖南省疾控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科主管医师。该同志从事传染病防控和流行病学研究工作10多年来,坚持依法防控、依法处置,以高度的责任和使命感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先后多次被评为中心优秀共产党员。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认真钻研传染病防治法和方案规章,制定和完善我省各项防控方案和技术指南。深入街道、社区、企业普及疫情防控常识和法律知识,把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到疾病防控的各个环节,为全省疫情的阶段性胜利作出了积极贡献。
政治引领,提升法治素养。认真学习党的基本法规、党规党纪,牢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发挥传防科党支部的组织宣传委员作用,严格落实科室每月至少1天集中学习制度,组织支部党员学习法律法规、政治思想、党风廉政、传染病防控等内容,观看爱国、普法等方面的电影或纪录片,强化支部党员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自觉加强履职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参与中心依法治理宣传、普法宣传、学法考法等活动,带头遵法、自觉维法。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坚持把法治意识贯穿疫情防控全过程,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法律法规,积极推进我省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确保了各项防控措施依法依规落实落细。
依法履职,坚守防控一线。发挥专业特长,高标准组织参加法治宣传志愿服务,先后结合“9.28”世界狂犬病日、志愿服务日、安全生产月等节点进社区、下基层开展各类宣传活动30余次。深入基层一线、社区车间,积极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增强依法防控疫情的意识,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构建疫情防控工作整体格局。先后为湖南选派驻企防疫联络员(组)工作动员部署暨培训会与会人员做现场讲座,为水电八局国际公司全球17个国家的项目员工做视频讲座,通过新媒体对全省基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培训,为做好复工复产期间疫情防控、指导海外人员做好疫情防控防护以及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持。高标准履行疫情防控机动队队员职责,深入防控疫情第一线依法指导防控工作,先后多次奔赴各市州县区开展现场工作指导,了解各地疫情的发展和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综合研判风险点;赴郴州、岳阳、湘潭等多地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的现场疫情调查处置与督导,协助高标准做好疫情防控和处置工作。
完善机制,强化技术支撑。着眼构建完善传染病防控体系,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配套法律法规,起草我省防控技术方案,完善应急预案,规范处置流程,对明确相关部门法定职责、提高全民传染病防治法律意识等起到积极作用,提升了我省传染病防治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依法组织和指导基层开展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和科普宣传,参与撰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流行期间公共场所防控指引》等20多个指导性文件,疫情流行病学分析15篇,风险评估10篇,为新冠肺炎的防控提供全方位的专业技术支撑。参与编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问答》,参与科普微视频录制,紧跟疫情发展形势撰写科普宣传稿件20篇,在人民日报、红网、新湖南等主流媒体发布14篇,通过通俗易懂的讲解,让群众正确认识疾病,掌握基本防护方法,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及时有力地击破谣言澄清事实,为维护舆论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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