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条例,守党纪—慢病科党支部开展支部书记讲廉政党课主题党日活动
根据中心党委的安排部署和“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相关要求,5月14日,慢病科党支部支部书记殷黎以“学条例,守党纪”为主题,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处分的重要内容开展廉政教育党课,慢病科党支部全体党员参与聆听,并开展学习交流。
党课的第一部分,由支部书记殷黎带领全体党员再次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然后对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修订重要意义进行了解读。殷黎书记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悟《条例》的内容与意义。
随后,殷黎书记以《条例》中的廉洁纪律部分内容为重点,结合时事要点和真实案例进行了解读,殷书记指出,修订后的《条例》更着重于加强对全体党员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的管理,划定党员不可触碰的廉洁底线,引导广大党员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
他指出,《条例》在第九十四条第一款增写“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内容,展现了我们党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反对特权的一贯立场和本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人民公仆的角色定位,一心为党工作、为民造福,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亲与清的关系,做到秉公用权、为政清廉。《条例》坚持问题导向,精准靶向施治,针对执纪实践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的处分规定。在第九十八条新增第二款,明确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规定;在第一百一十四条增加滥发福利的处分规定等。《条例》加强了对党员领导干部亲友相关违规行为的规制,如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充实对领导干部违规为亲属经营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处分规定,在第一百零七条完善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的处分规定,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条例与案例相结合,让党员干部对《条例》内容有了进一步清晰的认识和理解。党课结束后,参会党员就此次党课学习内容开展了交流讨论。本次党课通过学习和交流研讨,加深了全体党员同志坚守初心的信心与决心,强化了纪律意识,以“严”的基调落实到自我的生活和工作中。
文/图 谢羡 李程凌
审核:殷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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