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湖南省社区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项目申请公告

发布时间:2012-06-14 信息来源:湖南省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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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


2012年湖南省社区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项目

申请公告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支持社区组织在国家艾滋病防治总体框架下,发挥自身优势,更好地开展艾滋病预防、治疗、关怀工作,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于2012514日在其网站上公开发布了《 2012年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社区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项目申请指南》(以下简称“申请指南”),现根据湖南省实际情况,就项目申请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区组织的定义

社区组织主要指由公民因文化/行业/社会行为/宗教等关系自发组成的非正式的组织和群体,本申请指南要求的社区组织为由3个及以上成员组成、具有一年及以上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经历的组织,不包括工会、妇联、共青团、红十字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医学类学会(协会)、各高等院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委会下属的社区机构等,包括能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的行业协会、联盟、MSM小组、HIV/AIDS关怀小组及其它参与艾滋病防控工作的社区组织。申请的社区组织可以为非注册组织。

二、项目目标人群

感染者、男男性行为者、静脉注射吸毒者、暗娼。

三、项目指标及经费:见下表。

2012年湖南省社区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项目活动一览表

活动编号

项目活动

单位

指标数

单位成本

总经费预算

备注

2.1

基于性别策略支持社区组织为主导的活动




5万元

主要支持女性小组开展艾滋病有关的活动

2.2

倡导及减少歧视活动




6万元

主要支持社区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减少歧视的活动。

2.3

支持社区组织开展暗娼外展活动

每个暗娼

100

1740

17.4万元

项目申请经费按照干预人数计算,干预单价100/人。

2.4

支持社区组织开展注射吸毒者外展活动

每个吸毒者

100

1500

15万元

2.5

支持社区组织开展男男同性恋者外展活动

每个男男行为者

100

3000

30万元

2.6

支持社区组织开展病人和感染者的关怀与帮助工作

每个感染者/病人

330

2000

66万元

项目申请经费按照干预人数计算,干预单价330/人。

合计





139.4万元


 

四、项目活动要求

1、围绕项目目标,结合当地艾滋病防治工作需求,开展项目活动;

2、以服务人群利益为中心,使目标人群能够真正获得按照项目要求所提供的干预和关怀服务;

3、同一项目申请机构或同一项目负责人申请活动中获得支持的项目不超过两个,且所申请的活动不能与该机构已经获得其他来源经费支持的活动重复;

4、项目活动干预方式应严格遵照《申请指南》附件4的要求开展,达到干预人群50%的检测率目标;

5、申请机构须完成至少100个暗娼/男男性行为者/注射吸毒者的干预活动,其中须完成检测至少50人;感染者/病人关怀活动须完成至少50人,并促进至少25人进行CD4和病毒载量检测。

五、经费申请要求

1、所需申请经费必须按申请指标数计算,预算合理;

2、非注册社区组织的项目经费必须由具有资质的托管机构托管,托管机构应为医疗卫生相关的机构,不能托管在企业单位,5%的托管经费由项目经费中开支,不另行支持托管经费。

六、项目活动实施时间

201271~1231

七、其它事项

1、省级项目均为干预活动,请填写申请指南中的附件42012年中国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支持社区组织参与艾滋病防治项目工作活动类项目申请书

2、项目申请书及相关证明资料的纸质版必须在2012531日前邮寄到湖南省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申请书电子文档在528日前发送到协会邮箱,过期不予受理。

3、请仔细阅读中国性病艾滋病协会公布的申请指南,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志红,联系电话:0731-84314576,13975800969

电子邮箱:hnxbazbxh@126.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50号湖南省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

邮 编: 410005

 

                                        湖南省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

                                             O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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